工作探索 |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出台疑难案件专业检察官会审工作机制

来源:百度新闻时间:2023-08-31 17:43:34

为进一步强化检委会的议案职能,充分发挥在重大、疑难案件中的更高层面决策辅助作用,将疑难案件办出高质效,日前,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研究出台《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疑难案件专业检察官会审工作机制》,通过繁简分流,将普通疑难案件消化在集体智慧下,强化检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能,提高检委会决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资料图)

01

跨部门联动

打造疑难复杂个案“会诊室”

1

严格限定审查范围

为防止专业检察官会审成为普通案件“流水线”,充分发挥专业检察官会议对疑难案件的把关作用,明确提交专业检察官办案组审查案件应为疑难案件或对法律适用、案件定性、处理结果方面有争议的案件,提高审查效率。

2

跨部门联动

由检委会委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专业检察官办案组,会同检委会秘书处员额检察官共同对疑难案件“把脉会诊”,多角度、多方位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办好每一个疑难案件。

02

高质效研讨

用好资深检察官“智囊团”

1

严把审查时限

机制规定专业检察官办案组应在审查期限内或在3日内审查案件并提出个人意见,最大限度避免占用审查期限,提高整体办案效率。

2

严守案件质量

对于专业检察官办案组内部争议较大的案件,召集专业检察官联席会议现场讨论,由原案承办人列席联席会议共同研讨,保障对争议问题研究深、研究透。

03

多层次把关

建立法律专家“外脑库”

坚持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制定《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检校律合作机制,吸纳法律院校学者、律师组建专业法律专家咨询组。对于经专业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后,仍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就法律适用问题组织法律专家参与论证,充分发挥“外脑”作用,保障案件处理专业性,提升检察干警专业法律素养。

疑难案件检察官会商不仅提高了个案办理的质效,同时也在沟通交流中提升了员额检察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晋安区检察院将定期对疑难案件形成的意见和观点进行总结,开展类案研商,推动疑难案件检察官会商机制成为常态化的业务学习与交流平台,促使检察官养成多角度、多方位思考的理念,切实提升办案素能。

原标题:《工作探索 |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出台疑难案件专业检察官会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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