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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南京、苏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在南京召开,会上公布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南京方案”。
江苏省副省长胡广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对于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江苏将建好南京、苏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支持全面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在高标准建设、高质量产出、高水平保障上下功夫,坚持省市联动,加强工作保障,形成示范区建设的工作合力,努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近年来,南京将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内生动力,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第一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
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南京先行先试,出台《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在全国首批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创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资产数字化交易平台、首个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率先在南京都市圈探索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模式。南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2022年2件案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南京以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截至去年底,南京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0.75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8.73件,均居全国前列、江苏省首位。南京培育形成1个7000亿级和6个千亿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入选首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为南京推动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南京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将围绕高质量完成建设实施方案六大任务,全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聚力打造江苏引领、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知识产权保护“南京样板”,贡献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可创新的“南京经验”。
南京将夯实“市域战略+省市会商”的基础机制,建立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省市会商机制,推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和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双区联创”。紧盯地方立法“创新点”、行政裁决“提升点”、审判审理“着力点”、行刑衔接“交汇点”等“四个重点”,提升法治保护水平、提高行政保护质效、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增强联动保护效能;加快建设健全快速协同的全链条保护体系、精准有效的海关保护体系、建设专业权威的仲裁保护体系、便捷高效的行业保护体系等“四个体系”;聚焦南京都市圈“一体化”保护、助力本土企业“走出去”竞争、海外纠纷应对“专业化”解决等“三个课题”;在知识产权行政机构设置、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上探路子;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南京市知识产权侵权鉴定服务平台、南京市知识产权交易存证服务平台、南京商业秘密公证保护平台、南京特色知识产权保护人文平台等“五大平台”,努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标杆城市,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探路献策。(傅秀 张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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