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揭牌成立,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球最新

来源:扬子晚报时间:2023-04-06 21:58:04


【资料图】

近年来,南京国际商事活动日益频繁,开放性经济持续繁荣发展。4月6日,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这也是江苏继苏州、无锡之后的第三家国际商事法庭。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南京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对相关国际商事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判,有利于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更具国际影响力、公信力、吸引力的“一站式”“融合式”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打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庭将提升国际商事司法服务保障效能,妥善审理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以及涉跨境物流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案件,不断健全国际商事审判配套司法措施,完善精细化司法服务机制。

当前,南京法院受理的相关民商事案件涉及104种案由,既包括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传统案件类型,也包括涉跨境电商、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备用信用证、独立保函欺诈责任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涵盖投资、金融、跨境贸易等多个领域。

会上还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积极支持国际仲裁案中,卖方中国某公司与买方瑞典某公司签订了蜂蜜销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为:在受瑞典法律管辖的情况下争议应在瑞典通过快速仲裁解决。2016年3月,瑞典某公司以中国某公司为被申请人就案涉合同在瑞典申请临时仲裁。2018年6月,临时仲裁庭依据瑞典仲裁法,裁决中国某公司向瑞典某公司支付28万余美元及相应利息,并赔78万余瑞典克朗、102万余港元。2018年11月,瑞典某公司向南京中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上述仲裁裁决。南京中院经审查认为,双方实质性争议在于快速仲裁是否排除了临时仲裁处理方式。中国某公司在仲裁听证中对快速仲裁方式不持异议,又不能明确常设仲裁机构、适用何种仲裁规则,故案涉纠纷由临时仲裁庭作出裁决,并未超出双方实质约定的范围,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故法院裁定对案涉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该案入选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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