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时间:2022-12-12 22: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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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且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谢红兵、李剑、刘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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